loading
立即发布信息
·厦门 [切换]
    • 区域:思明 开元
    • 信息详情

    外观设计专利是专利权的客体,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,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。它与发明或实用新型完全不同,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。中国《专利法》第二条中规定:“外观设计,是指对产品的形状、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、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。可见,外观设计专利应当符合以下要求:

    (1)是指形状、图案、色彩或者其结合的设计;

    (2)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;

    (3)必须富有美感;

    (4)必须是适于工业上的应用

    如需详细了解,欢迎来电咨询

    联系我时,请说是在搜搜网看到的,谢谢!

    首发网址:https://xiamen.ersoso.com/shangbiao/1415341.html
    查看全部厦门商标注册信息
    发布一条厦门商标注册信息
    • 您可能感兴趣
    • 厦门新发布